各位大学生及家长: 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库伦旗; (五)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六)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库伦旗;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2019年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 (二)未做过预申请的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还需打印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简称《认定表》)。 (三)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2019年大学新生可咨询高中学校是否做了预申请)。 (四)注册和填写《申请表》相关要求 1.“入学前户籍地址”和“家庭地址”需写到嘎查(村、居委会)一级 2.“申贷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学生可提前还款。 3.贷款额度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专科和本科为大于1千元小于8千元的整数,研究生为大于1千元小于1万2千元的整数。 四、2019年续贷申请的学生 五、签订合同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首贷材料 1. 学生身份证原件 2.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 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为学生证或《学生在校证明》或一个月内“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4. 《申请表》原件 5. 户口簿原件 6.《认定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学生需要提交) (二)续贷材料 1. 办理本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六、学生和家长可即日起准备申请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 首贷需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需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有一方到现场即可。 签订合同时间及地点关注“库伦旗助学”微信平台发布的通知。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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