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库伦旗库伦镇中心街与新城西路五岔路口启用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库伦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库伦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2025年6月1日零时起在库伦镇新城区部分路段,对禁止重型、中型货车通行进行电子抓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禁行路段序号禁行路段禁行车辆类型禁行方向1中心街与新城西路五岔路口北侧重型、中型货车南北方向2中心街与新城西路五岔路口东侧重型、中型货车东西方向二、执法取证设备对重型、中型货车违反禁止通行禁令、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接打手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依法处罚。 三、该执法取证设备自2025年6月1日零时起开始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通告
库伦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5月15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