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5-9-28 06:13:59

关于在库伦镇凤凰花园小区东侧路段新增禁止停放车辆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库伦镇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镇文明形象,为广大居民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库伦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2025年6月1日起,对库伦镇水利街与福缘路路口南北路段采取禁止停放车辆管理措施,设置相应警示提示交通标志,增设电子监控抓拍设备,采取现场执法和监控抓拍措施,对违规停放车辆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一.违章停车抓拍设备设置位置序号禁停路段名称详细地点1水利街与福缘路丁字路口南侧凤凰花园小区东侧路段二.抓拍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特此通告
库伦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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