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7-8-8 07:58:29

关于在哈他图大街与福源路丁字路口(老检察院路口)设置禁行的通知


    为缓解辖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现象,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库伦交警大队决定在哈他图大街与福源路丁字路口(老检察院路口)设立禁止左转弯标志,即:哈他图大街由东向西行驶的车辆、福源路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行驶至该路口时一律禁止左转弯。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按照本通知的交通标志通行,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疏导,此通知从发布之日起7日后生效。7日后,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库伦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实行电子抓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库伦旗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8月7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在哈他图大街与福源路丁字路口(老检察院路口)设置禁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