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教体局关于签订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各位大学生和学生家长:
一、为确保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工作有序进行,各苏木(乡、镇、林场、街道)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如下:
1、茫汗苏木、六家子镇:8月7日、8月8日;
2、水泉乡、库伦街道:8月9日、8月10日;
3、白音花镇、库伦镇:8月11日、8月14日;
4、扣河子镇、先进苏木:8月15日、8月16日;
5、额勒顺镇、养畜牧林场:8月17日;
6、补签合同时间:8月18日上午.
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2017年申请助学贷款签订合同时应交验材料列表》中所列相关材料。
三、首次签订助学贷款合同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的需借款人(带身份证)和共同借款人(带身份证)只来一人即可。
四、签订合同地点:库伦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一楼
上午:8点30分-----11点 下午:2点30分-----5点
联系电话:4777486。
五、办理贷款顺序:
1、首贷学生(一)审核材料(一楼109房间) (二)打印合同(一楼108房间)
(三)签订合同(一楼106房间)
2、续贷学生(二)打印合同(一楼108房间)
(三)签订合同(一楼106房间)
六、友情提醒:
(一)学生和家长签订完合同后必须于10月10日前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到所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处并进行欠缴学费信息录入,否则今年贷款不予审批;
(二)2018年毕业的大学生(办理过贷款的)请在毕业当年12月20日前别忘了偿还助学贷款利息。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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