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7-3-28 09:48:11

库伦村民私藏枪支,走火伤人,自己也进了班房


   近日库伦旗一嘎查的两名年近五十的堂兄在酒后把玩私藏的砂枪时,不慎走火,致俩兄弟一个住进医院,一个因私藏枪支进了班房。






    3月12日晚,家住库伦旗扣河子镇卧力图嘎查的村民姜某在自己家中与其堂弟宇某一起喝酒,两人喝的兴起,为炫耀姜某将自己私藏的一把砂枪与宇某一起摆弄,就在二人争相摆弄的过程中,砂枪突然走火将宇某的左臂打伤,返过神儿来的姜某连夜找车将宇某送至医院住院治疗,还好宇某无生命危险。姜某因害怕事情败露逃之夭夭。接到报案的库伦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对嫌疑人姜某的摸排抓捕工作,并全力查找涉案枪支下落。经工作,3月15日,犯罪嫌疑人姜某迫于压力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姜某(男,50岁)交待,10多年前,其在一朋友那里购买了一把自制砂枪,因害怕公安机关发现,一直未敢使用。事发当晚,其与堂弟酒后在摆弄枪支的过程中,不慎走火致伤其堂弟,后因害怕事情败露躲了起来。
    现犯罪嫌疑人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枪支已被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小编提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枪支、弹药无论是他人赠与的,还是拾来的,或者是自己曾经合法佩带、按照规定应交而未交的,只要未经合法批准而私自持有、隐藏,都属于违法行为。
                           供稿\韩冬 包凌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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