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库伦旗教体局关于办理2016年助学贷款的通知
各位大学生及家长: 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库伦旗; (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一)农村和城镇特困户;(二)孤儿及残疾人家庭;(三)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四)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五)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七)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八)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九)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十)其他贫困家庭。另:预科生和低保家庭学生不予办理。二、2016年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2016年新考入大学和在校大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网站进行注册,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注册和填写《申请表》相关要求:(一)“入学前户籍地址”和“家庭地址”需写到嘎查(村、居委会)一级,(二)“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要写到嘎查(村、居委会)(三)“申贷期限”:专科及本科为11年,研究生为8年(四)《申请表》上资格审查情况需盖嘎查(村、居委会)公章。(五)贷款额度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专科和本科为大于1千元小于8千元的整数,研究生为大于1千元小于1万2千元的整数。三、2016年续贷申请的学生用身份证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网站充实相关的信息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相关要求同上。(《申请表》不需盖公章,登录密码忘记可拨打95593国开行热线)四、其他贷款材料要求详见《2016年申请助学贷款签订合同时应交验材料列表》。五、学生和家长可现在准备申请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签订合同时按要求拿好原件和复印件。首贷需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需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有一方到现场即可。六、签订合同时按户籍所在苏木(乡、镇)分时间进行,签订合同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库伦旗助学”微信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相关材料的下载请加入QQ群:392451089(库伦助学)和308512466(库伦助学1群),在QQ群“文件”中下载。咨询电话:4777486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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