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5-9-21 08:01:59

关于成立库伦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政府、养畜牧林场,库伦街道办事处,旗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库伦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王桂兰      旗政府副旗长
  副主任:额尔巴拉    旗四胡协会会长
  委员:刘云      原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包金山      原旗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青格勒图    旗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玉洁         旗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挂职副局长
  朝克吉勒图旗文联副主席
  孙晓蕾      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孙晓蕾兼任。委员会具体职责如下:
  一、为制定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规划、政策提供科学咨询和建议;
  二、评审论证旗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库入选项目;
  三、评审论证旗级、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名单;   
  四、评审论证旗级、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单位、生态区等名单;
  五、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和宣传交流活动;
  六、评审选定库伦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专家评审工作组成员名单;
  七、研究并指导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工作。
此通知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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