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伦旗新增“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名片
近日,经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专家审核和现场查看,库伦旗水泉乡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自此,库伦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达到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达到5个。 近年来,该旗积极开展生态旗创建工作,围绕“生态立旗”战略,大力实施以南治沟、北治沙为重点的生态建设与环保工程,努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14年全旗完成人工造林9万亩、封山(沙)育林10万亩、村屯绿化10个、公路绿化46公里;被国家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造林绿化模范旗”称号;完成依河项目区小流域治理21平方公里、山东头项目区坡改梯900亩、2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涉及12657人口的44处安全饮水工程;以塔敏查干沙带为重点完成生态保护和治理60万亩。截止目前,全旗已完成小流域治理360余万亩。森林总面积已达到240万亩,林木蓄积量达到3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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